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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放乐清市养老服务补贴2023年度结算资金及2024年度预拨资金的通知

乐民办〔2024〕106号
2024-12-06
关于发放乐清市养老服务补贴2023年度结算资金及2024年度预拨资金的通知
各乡镇(街道)公共服务办公室、财政办: 为贯彻落实《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浙民养〔2021〕164号)精神,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切实解决独居、空巢、高龄、失能、半失能等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,根据乐清市《关于调整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和标准的通知》(乐民办〔2022〕122号)文件规定核算服务补贴,经研究决定,将2023年度养老服务补贴结算资金716280元及2024年度预拨资金183720元,合计900000元拨付给你们,请各地专款专用,做好资金管理使用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,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。 附件:1.乐清市养老服务补贴支出情况统计表 2.资金发放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乐民办〔2024〕106号关于发放乐清市养老服务补贴2023年度结算资金及2024年度预资金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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